以上訊息由情況部供應
旅宿業可於盥沖涼浴室改以陳列大於180毫升固定式瓶裝或掛壁式等體例,供消費者使用。2、梳子、牙刷、牙膏、刮鬍刀、刮鬍泡、浴帽等六種小我衛生用品不得於客房等營業場所陳列。但於其從屬設施、辦事舉措措施、客房之外之經營設施擺設者不在此限,如SPA、三溫暖、游泳池、推拿設施、健身房等。
另外,旅宿業除於訂房時提示民眾自備個人衛生用品外,民眾入住時若未自備個人衛生用品,可向旅宿業提出需求,由其免費或販售供給。1、不得提供小於180毫升的小瓶裝洗髮乳、潤髮乳、洗澡乳、乳液等四種液態盥洗及調養用品。
情況部提示,旅宿業者要揭穿相幹資訊,於官網或民眾訂房時清晰申明備品提供體式格局,並依民眾需求供給個體品項,如民眾入住時發現健忘攜帶,業者照舊可以依民眾需求供給備品。
源頭減量的旅宿用品政策強調「可依需求供給」七成民眾支持
情況部於112年7月17日公告「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利用對象及實施體例」,自114年1月1日起正式實行,相幹規範與因應辦法如下:
為使政策順利鞭策並削減實行過程當中的爭議與誤解,情況部於律例通知佈告前,即與公會及旅宿業者睜開政策溝通,透過說明會與意見徵詢等體例,廣納業界聲音,本次限制一次用旅宿備品的政策,焦點理念並不是「禁止供應」,而是提倡「不自動提供」,即不將一次性備品作為標準房務備品擺設於房內,改為消費者如有需要時再提供,以改變過去「自動供給、不管是否需要」的慣性模式,進而削減資源浪擲與垃圾產生,環境部在政策規劃階段即關注到旅宿業對辦事品質的正視,因此在律例設計上保存彈性空間,使業者得以在合適律例原則下,根據住客需求彈性供給小我化辦事,統籌旅客住宿體驗與環保目標。
假如未帶小我衛生用品有56.4%會向飯店采辦,此中近9成願意購置個體商品,所以呼籲旅宿業者依顧客需求供應個別品項的商品。別的,有77.2%的受訪者暗示撐持管制政策,但仍有12%示意不支撐,將會延續增強宣導。離婚證人另外,情況部資本輪回署法規實行約半年閣下(6月10、11日),針對全國18歲以上民眾,進行一次用旅宿用品管束政策意向查詢拜訪,調查結果顯示有57.7%暗示原本就會自備,31.6%會共同新劃定自備,故近9成的民眾會自備小我衛生用品。
經查詢拜訪有些旅宿業者為晉升辦事便當性,習慣將牙刷、梳子、刮鬍刀等一次性備品以「組合包」情勢供應,即使消費者僅需個中一項,其他物品亦會被拆封、使用乃至遭棄置,造成資本浪費與情況負擔,為改良此現象,情況部提倡業者調整供給模式,推動「需要什麼、提供什麼」的單項備品供給原則,消費者如遺忘自備備品,可自動向櫃檯或指定辦事區域提出需求,由業者供給所需品項,避免一次提供多樣物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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